经济特区

【词语】经济特区

【拼音】jīng jì tè qū 
【注音】ㄐㄧㄥ ㄐㄧˋ ㄊㄜˋ ㄑㄩ



词语解释

  1. [special economic region] 我国设置的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、经济管理体制的地区,如深圳、珠海、汕头、厦门特区

    国语词典

    1.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开发中国家为赚取外汇,创造就业机会,引进先进科技或建立出口导向型的工业,在本国沿海划出一定领域,提供种种优惠条件,吸引外国资金的地区。如中共自西元一九八○年起,先后在广东、福建成立深圳、珠海、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。

      网络解释

      1. 经济特区
        1.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“出口特区”,后于1980年3月,“出口特区”改名为“经济特区”,并在深圳加以实施。按其实质,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。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,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,鼓励外商投资,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,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。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,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,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。
        2.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,80年代初,成长于90年代。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。截至目前,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。
        3. 1979年7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、珠海、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。1980年5月,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、珠海、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。1988年4月,设立海南经济特区。
        4. 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,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,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。
        5. 2010年5月,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霍尔果斯、喀什设立经济特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