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面官

【词语】方面官

【拼音】fāng miàn guān 
【注音】ㄈㄤ ㄇㄧㄢˋ ㄍㄨㄢ



词语解释

  1. 1.古指执掌一方军政职权之官。明清时指地方政府长官,如巡抚﹑都御史等。

    国语词典

    1. 旧时道台知府皆称为「方面官」。
      1. 也称为「方面大员」。

    网络解释

    1. 方面官
      1. fāng miàn guān ㄈㄤ ㄇㄧㄢˋ ㄍㄨㄢ
      2. 方面官
      3. 古指执掌一方军政职权之官。 明 清 时指地方政府长官,如巡抚、都御史等。 明 余继登 《典故纪闻》卷十三:“旧制,天下朝觐官至者,方面官随品级序於京官之次。”《明史·冯师孔传》:“﹝ 崇祯 十六年﹞举天下贤能方面官, 郑三俊 荐 师孔 。”参阅 明 王琼 《双溪杂记》。参见“ 方面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