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唤

【词语】传唤

【拼音】chuán huàn 
【注音】ㄔㄨㄢˊ ㄏㄨㄢˋ



词语解释

  1. [summons]∶法院或检察机关通知与案件有关的人前来
    1. [subpoena ,subpena]∶送达传唤令状或用传票进行通知,传审
      1. 被传唤在审讯时出庭

    国语词典

    1. 召唤,喊某人前来。
      1. 《红楼梦.第九三回》:「若有并未告假私自出去,传唤不到贻误公事的,立刻给我打了撵出去。」
    2. 法院发出传票,令当事人在一定的日期、时间到场,称为「传唤」。

      网络解释

      1. 传唤
        1.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。
        2.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“对于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、所在单位进行讯问,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,”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,及时处理案件,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--传唤证。